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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、调整有哪些要求?
发布时间:2024-05-12

党支部委员会如何设立?

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,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。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,一般不超过7人

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等,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。

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,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。

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任期、换届有哪些要求?

任期

村、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。

选举

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,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
选出的党支部委员,报上级党组织备案;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出现空缺,应当及时进行补选,

确有必要时,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。

换届

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。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,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,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,提醒做好换届准备。

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,应当认真审核、从严把关,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。

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是什么?

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,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,向党支部委员会、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
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。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。

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是什么?

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

一、良好政治素质

二、热爱党的工作

三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、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

四、敢于担当、乐于奉献

五、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

六、在党员、群众中有较高威信

七、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